课程简介

      1978年第三十三届联大148号决议:太阳能、地热能、

风能、潮汐能、海水温差能、波浪能、木材、木炭、泥炭、生物质转化、畜力、油页岩、焦油砂及水能共14种定义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。

      1981年联合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会议后,各国共同

的认知是:除化石类能源(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天然气

水合物)和核能外,其他都可称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,主要是:太阳能、风能、地热能、海洋能(包括潮汐与波浪能)、生物质能、氢能和水能。

        本课程主要介绍太阳能、氢能、核能、生物质能、化学电源、风能、地热能和潮汐能等新能源,系统地介绍了各类新能源的开发与应用技术,包括技术原理、工艺流程、设备及发展趋势等。